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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包头 作贡献】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带你一起了解“岗位实习”

发布时间: 2023-02-25 21:42 发布单位: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浏览量: 779 【公开】

岗位实习是职业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既是专业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的必备途径,也是锤炼意志品质、提前熟悉岗位、引导融入社会的重要方式,必须高度重视、规范管理。2021年,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背景下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新形势,着眼实习全流程、聚焦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在开展实习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2月23日,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组织召开“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动员会”。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答问,结合学校实际和师生关切问题,为了更好的让同学们了解“岗位实习”,学校整理编辑相关政策,我们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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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为什么要进行岗位实习?

答:学生参加岗位实习是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的需要。

《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既是专业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的必备途径,也是锤炼意志品质、提前熟悉岗位、引导融入社会的重要方式,与时俱进优化了实习分类、丰富了实习形态。

《规定》中第三条明确提出:“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应当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简言之,《规定》所指的学生岗位实习是增强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实践动手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的需要。

二、学生岗位实习必须人人参加吗?

答: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人人参加岗位实习。
《规定》第二条明确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三、学生岗位实习一般多长时间?

答:学生岗位实习一般为6个月。

《规定》第十二条指出:“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我校学生岗位实习安排一般为6个月,除特殊培养模式要求外,通常安排在第六学期集中开展学生岗位实习。


四、学生岗位实习考核不合格者能否毕业?

答:学生岗位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规定》第二十七条指出:“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


五、学生实习期间实习纪律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答:凡参加实习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及实习单位的保卫、安全操作规程、保密制度。特别要注意安全,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规定》第二十一条指出:“实习学生应当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规定》第二十八条指出:“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对学生违规行为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学生实习选择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有哪些要求?

答:学生实习选择实习单位有硬性规定,实习岗位选择有基本要求。
   《规定》第六条指出:“职业学校应当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单位:

(一)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三)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四)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优先。”

简言之,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由学校按照要求组织考察遴选,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学校按照《规定》安排岗位实习学生数量。


七、学生实习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答:《规定》要求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第十五条指出:“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四)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五)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六)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七)实习考核方式;

(八)各方违约责任;

(九)三方认为应当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第十六条指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二)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七)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第十七条指出:“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九、学生参加实习期间会有工资报酬吗?

答:学生实习期间应当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

第十八条指出:“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十、学生在实习期间需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答: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一)注意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食用过期或无安全保证的食品。不暴饮暴食或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二)注意住宿安全(如燃气、用水、用电等),保管好个人的财物,不得擅自外宿,不得在住所留宿他人。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外出时的交通安全。上下班要结伴同行,沿途不得逗留、游玩,晚上不随意外出。不乘坐无证无照等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四)维护社会安定和实习秩序;不得进入不安全、不健康、不文明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通宵上网、酗酒;不得参与赌博、购买非法彩票、传销、非法组织、偷盗、打架斗殴、吸毒、观看或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纪违法活动。

(五)禁止进行危险性高的活动,不得到污染严重不宜于身心健康的环境逗留。

(六)凡事要小心谨慎,三思而后行,不要轻易告诉外人自己家的电话等,不要听信他人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果断拒绝他人的无理要求。

(七)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应马上通知班主任和学院,学院将按照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程序及时协调处理。

《规定》第三十六条指出:“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学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


十一、我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该完成哪些实习作业?

答: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完成学生实习日志12个、撰写实习报告1份。

《规定》第二十一条指出:“实习学生应当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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